法庭:天拿水燒鄰家犬 男貓主候判

【本報訊】本身飼養兩隻貓的男電腦技術員,聲稱難忍鄰居所養一隻唐狗經常吠叫,令他無法安睡,一怒之下用天拿水淋潑點火燒該唐狗,該唐狗最後因傷重需人道毀滅。技術員昨在屯門法院承認一項殘酷對待動物罪,聲稱因受狗吠聲困擾一年,實在不知如何解決才犯案,裁判官斥責被告:「你解決唔到就燒死佢﹗」又質疑:「你智力正常啊?唔係弱智啊?」下令將被告收押至二月十四日以待其精神及心理報告後才判刑。

唐狗重傷 人道毀滅

卅歲被告莫仲霆,被控去年九月一日在屯門麒麟圍一單位外,殘酷地折磨一隻唐狗,導致該狗受到不必要的痛苦。

案情指當晚七時許,被告的鄰居在屋內聽到唐狗哀鳴,外出查看,發現唐狗着火,遂立即用水撲熄,並且報警,唐狗被送到愛護動物協會檢驗,由於傷勢嚴重,最終要人道毀滅。被告兩日後到警署自首,承認當晚向唐狗淋潑天拿水,然後用火柴點火。

辯方求情指,被告常受鄰居的狗吠聲滋擾無法入睡,當日下午三時,被告睡覺又被狗吠聲嘈醒,所以一時衝動犯案,又指被告本身也養有兩隻貓,也是愛護動物的人,更原定於下月三日到愛護動物協會當義工,被告現已深感後悔,並願意賠償。

案件編號:TMCC 3700/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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