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詞有理:連臉皮也不要了

俗語說,寧畀人知,莫畀人見。有些事情是做得說不得,例如夫婦閨房之間的事,做儘管做,但沒有人會在大庭廣眾公開宣揚。同樣道理,據說梁振英承諾委任劉夢熊做行政會議成員及推薦他擔任全國政協常委,作為劉撐梁競選特首的交換條件,這是他們兩人之間的秘密,本來不宜宣之於口,但劉夢熊口沒遮攔,該說的說了,不該說的也說了,可謂奇哉怪也。

劉夢熊大爆秘聞,本意也許是想訴苦鳴冤,讓公眾知道梁振英是一隻過橋抽板、恩將仇報的「狼」,可惜結果卻是自暴其醜,劉夢熊將赤裸裸的政治交易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不啻袒露自己的肚皮,揭出自己的瘡疤,難道他不覺得難為情嗎?如果說「狼」過橋抽板,違背政治承諾,人格值得懷疑,那麼,「熊」爭名逐利,求官不遂而反目成仇,這種人格又高尚到哪裏去呢?看來他真的被逼急了,已經豁出去,連臉皮也不要了。

這場政治鬧劇予人的感覺是,劉夢熊當初如此賣力替梁振英助選拉票,以至被封為「頭號梁粉」,只是為了交換行會成員或政協常委這兩頂烏紗,甚麼愛國愛港,甚麼不為名不為利,原來統統都是騙人的。事實再次證明,政治是骯髒的,搞政治的人是不可能乾淨的,他們說甚麼不重要,關鍵是他們做甚麼。港人又上了一堂活生生的政治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