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政府正積極覓地建屋,一批居於以公務員建屋合作社形式興建的樓宇業主卻難獲重建機會,他們昨日舉行申訴大會表達訴求,有約二百人出席。有業主指不少公務員樓已日久失修,又缺升降機設施,迫使部分行動不便的年邁業主搬離單位,但因他們難以負擔高昂補地價費用,未能出售或出租單位,白白浪費寶貴住屋資源,故期望市區重建局出手協助。預料重建這批合共二百多幢舊樓,可提供一萬五千個小型單位,緩解樓荒。
這批公務員樓共有二百二十多幢,佔地共約九十萬平方呎,大部分建於上世紀五十至六十年代,並無升降機,居於長沙灣順寧道翠華閣四樓的陳伯稱,由於行動不便,四年來除看醫生,已無「落樓」,每日閱讀《東方日報》得知社會時事,他希望政府協助重建,「搬去有(車立)上落嘅樓宇。」
約二百名居於合作社舊樓的業主,昨召開申訴大會,曾在立法會就重建該類樓宇提出質詢的議員蔣麗芸也有出席。沙田區議員余倩雯表示,其年邁父親是退休公務員,居於馬頭圍道高山大廈一個一千二百呎單位,兩年前中風,行動不便,她惟有另置物業及聘請傭工照顧老父。她表示,希望出售合作社的單位,但料補地價金額合共六百多萬元,難以成事,希望政府協助重建。住在薄扶林羅富國徑的八十三歲業主張欽燦稱,希望政府為公務員樓提供「逆按揭」,業主把單位按給政府,換取每月定額生活費,業主過世後可交還業權予政府。出席大會的業主現計劃成立關注小組,跟進情況。
與會的發展局和公務員事務局代表稱,會向政府反映業主的意願。而發展局局長陳茂波在另一場合重申,對重建公務員合作社樓宇持開放態度,他明白有些樓宇較舊,但亦有人向他表示不希望重建。他指全港有二百多個合作社,不能一概而論,是否重建要視乎樓齡及其他因素,要先了解情況,再考慮政策上有哪些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