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集團涉呃客 普通科充專科

普通科醫生涉充專科醫生,病人隨時不獲保障!元朗有醫療集團在網頁中將普通科醫生姓名列入專科服務名單,有巿民求診後始獲悉有關醫生並未領有專科醫生資格,質疑有誤導之嫌。醫學界人士以及立法會議員皆認為,有關醫生或已違反醫生專業守則,促醫委會主動調查,以保障市民安全。

「唔係保險公司話我知,都唔知原來個皮膚科醫生淨係得普通科資格,預約嗰陣都冇講清楚!」郭先生近日受指甲倒生帶來的痛楚困擾,向元朗區內一間醫療集團的皮膚科專科求診,事後郭將單據交予保險公司索償被拒,始揭發有關醫生未領有專科醫生資格。

死撐網頁資料冇誤導

郭先生其後向醫療中心查詢,對方的回應令郭更為氣結:「佢哋話只係寫皮膚科醫生,冇寫明係皮膚科專科醫生喎,所以冇誤導,咁仲成世界嘅?」郭就事件向醫務委員會投訴,獲覆立案及討論需時約半年,郭大感求助無門。

醫委會發言人指出,被投訴醫生的姓名僅列於普通科醫生名冊,並重申,根據《醫生註冊條例》,任何人故意或虛假地充作其姓名已列入專科醫生名冊,或故意、虛假地採用任何稱號、名銜、加稱、說明等以默示其姓名已列入專科醫生名冊即屬違法,可被判處罰款及監禁。

有關醫療中心發言人表示,該名醫生雖未取得專科醫生資格,但有考獲皮膚科文憑,合資格為病人診治皮膚疾病,故不存在誤導。

至於有關醫生名字被列於網頁「專科服務」內,醫療中心則解釋,中心網頁內並無刻意細分「皮膚科專科醫生」及「皮膚科醫生」,一切皆以醫生之銜頭為準。

「雖然冇話到明係『皮膚科專科醫生』,但如果醫生個名冇列入專科醫生名冊而話自己係『皮膚科醫生』,已經係誤導,違反咗醫生專業守則!」香港醫學會會長謝鴻興指出,倘一般醫生之名銜令人誤以為屬於專科醫生,經已違反《醫生專業守則》,醫委會可向有關醫生發信警告、甚至停牌,更可判處永久除牌。

醫委會被指調查太久

立法會衞生事務委員會成員陳恒鑌認為,醫委會調查需時半年,未能對市民提供適切保障,「醫生身為專業人士,咁做已經係專業失德,醫委會仲要接到投訴先處理,唔單止保障唔到市民,仲好似畀陷阱市民踩咁」。

陳恒鑌建議醫委會,檢討現有機制並主動調查,對市民作出更佳保障。

專科資格須醫委會認可

現有《醫生註冊條例》乃為保障病人利益而設立,所有醫生需向醫委會申請,才可列入普通科醫生名冊及專科醫生名冊。香港醫學會會長謝鴻興指出,專科醫生必須接受醫委會認可的專科醫生訓練課程、並達到有關資格,再向醫委會申請將其名字列入專科醫生名冊中,獲批後才可自稱為專科醫生。所有符合有關資格的醫生均會在政府憲報公布,並刊載於醫委會網頁供市民查閱。倘病人對醫生之專業操守有任何質疑或不滿,可向醫委會投訴。

記者:黃芷君

攝影:楊育輝、林永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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