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常委胡德平不久前曾呼籲要深入反思重慶事件的教訓,他說:「『文革』的模式究竟是甚麼?我覺得是無產階級專政下的『繼續革命』;『重慶模式』是甚麼?我覺得就是無產階級專政下的『改革開放』,這些都要打引號,在最漂亮的話下面都有數不盡的冤假錯案發生,讓人民蒙受災難。」
「勞動教育」表面漂亮,其初成立目的在於將被勞教者「改造成為自食其力的新人」,然它本身便與立法精神衝突,正如有律師指出,那些檢察院不批捕或退偵的案件,證據不足超期羈押案件,都可以轉為勞教,這使勞教成為錯案、冤案的溫床。
勞教最為人詬病的,無疑是幾十年來,其適用範圍逐漸擴大,由一九五五年定義的「反革命分子」具體指:特務、土匪、惡霸、政治騙子、流氓分子等擴大到二十多種,其中有些純屬道德範疇,如婚外與他人同居的;有些規定也早已過時無效,如倒賣各種計劃供應票證,不夠刑事處分的……
要是「婚外與他人同居」都要被勞教,坦白說,內地的淫官多如牛毛,他們情婦無數,劣行數之不盡,豈不是全要抓去勞教,若然,不知要多建幾多勞教所才裝得下!
勞教之所以成為「惡法」,很明顯是它變成一個筐,甚麼都往裏裝,所裝的,不少是冤假錯案,如近期的唐慧和任建宇事件;勞教之惡,是背離常理,脫離現實,再無法為人民接受;要新政風,惡法、官僚主義、形式主義都應該打破,領導沒有廓然大公、執政為民的意欲,政改也只會淪為空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