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賭博齡促提高至21歲

【本報訊】八間提供戒賭服務的機構過去十年累積處理逾一萬宗求助個案,發現廿一歲以下求助戒賭比率不足百分之一,當中四成九廿一歲前已開始賭博,機構擔心數據反映年輕賭徒隱蔽性高,志願機構難介入輔導。而十一間戒賭機構合組「提高合法賭博年齡至21」大聯盟,指愈早賭博,愈對病態賭博行為造成影響,十八歲年輕人不少心智未成熟,不應參與賭博,建議政府收緊法例,將本港合法賭博年齡提高至二十一歲。

大聯盟成員、明愛向晴中心督導主任鄧耀祖稱,馬來西亞、新加坡早已立法禁止廿一歲以下人士進賭場,澳門去年十一月也實施相同法例,促請港府也作出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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