淫褻不雅定義 市民欠共識

【本報訊】政府向立法會匯報《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檢討第二階段諮詢結果,顯示市民對應否詳細定義何謂淫褻及不雅缺乏共識,對如何改革淫褻及不雅物品審裁處亦意見不一,僅贊同應提高相關罪行罰則。政府稱會仔細研究有關意見,未定下一步工作路向。

次階段收近千意見書

立法會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將於下周一討論淫審第二階段諮詢結果。商務及經濟發展局昨日提交的文件指出,當局在諮詢期內收到九百九十八份來自團體或個人的意見書,但當中近九成是內容大致相同的範本式意見書。有稍多意見支持更清晰地定義何謂淫褻及不雅,但亦有不少意見支持維持現時不詳加定義的做法,以免「寫得太死」反而追不上社會變遷。

幾乎所有意見都支持將淫褻及不雅物品審裁處的行政和司法職能分開,但對於之後如何分工意見紛紜。對於規管網上不良資訊問題,只有少數意見認為應收緊管制互聯網,大部分認為只需更新現行的業務守則。大部分意見均贊同提高有關淫褻及不雅物品罪行的最高罰則,以有效阻嚇不良物品傳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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