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打劫差人 五小賊判更生

【本報訊】五名青年在去年十一月廿四日清晨於屯門兆山苑一個巴士站即興搶途人手機,偏偏「揀中」一名準備上班的警員李龍傑(廿八歲)作目標,惟李表露身份後眾人即逃往附近公廁藏匿,更發生內訌互相指摘,最終被男警的同袍追截及拘捕。涉案五人依次是十五歲首被告、十五歲次被告、十六歲第三被告陳志峰、十五歲第四被告及十七歲第五被告胡逸朗,早前在屯門法院承認一項搶劫罪,裁判官考慮相關報告後,認為他們年輕加上認罪,故全部判入更生中心服刑。

案件編號:TMCC 3913,4075/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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