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宇署處理特首梁振英與前政務司司長唐英年大宅僭建的手法被指不一致,發展局局長陳茂波與屋宇署署長區載佳昨日重申,政府對兩宗僭建一視同仁,做法公平、合理,同樣不會接受二人以磚牆處理僭建地庫,須用「回填」或在地庫內興建交錯支架等方法,確保地庫不能再被使用。對於屋宇署無對梁宅僭建刑事調查,區載佳強調,唐宅僭建有明顯證據牽涉認可人士作失實陳述,故須進行刑事調查,當局會在完成整個案件的調查後,轉交律政司決定是否提出檢控。
特首辦回應表示,梁振英委託的認可人士會繼續配合屋宇署要求,完成處理山頂物業有問題的構建物。
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昨日討論屋宇署處理名人僭建的手法,多名泛民議員均質疑屋宇署持雙重標準,對唐宅僭建處理迅速,雷厲風行,包括主動到現場採集僭建物樣本和作出刑事調查,對梁宅僭建則十分「鬆手」,無調查僭建物興建時間,質疑當局選擇性執法。區載佳重申對兩宗僭建均以相同程序、相同政策處理,不會因業主身份而影響調查手法。
對於梁振英自建磚牆密封僭建地下室,唐英年亦向屋宇署申請用磚牆圍封「地下唐宮」,區載佳強調「磚牆圍封」並非當局可接受的僭建物補救方案,必須確保業主將來難以將已密封的僭建空間解封重用,區載佳說:「回填係最簡單做法,或者喺入面建好多交錯嘅支柱,令空間好難使用。」
至於為何只向唐宅進行刑事調查,區載佳解釋,唐宅僭建揭發後有傳媒報道實質資料,指個案可能牽涉註冊承建商或認可人士,於唐宅圖則作失實陳述或觸犯《建築物條例》,但梁宅則未有相關證據,若每宗個案也列作刑事調查,會十分擾民及浪費公帑。他又說,唐宅僭建的現場蒐證調查已經完成,但整體個案仍有需要調查的地方,當局會在完成整個調查後,將相關資料交予律政司決定是否有足夠證據檢控。
泛民又不滿區載佳以「牽涉第三者資料」為由,拒向立法會交代梁振英與屋宇署就僭建問題的書信內容,強調「特首唔係一般市民,佢自己都話要開誠布公,你有無問過佢係咪可以放棄私隱保護?」區載佳表示,當局會根據《公開資料守則》,詢問梁振英是否同意公開更多案件詳情。
此外,立法會明將表決廿七名泛民議員聯署提出的彈劾梁振英議案,有份撰寫議案的公民黨議員郭榮鏗重申,梁振英僭建大宅未構成嚴重違法或瀆職,彈劾議案是針對梁多次向立法會講大話。但他明言在建制派反對下,預計議案將會被否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