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人置業主席劉鑾雄與南華足球隊足主兼商人羅傑承,捲入澳門歐文龍世紀巨貪案,繼去年九月十七日,因主審的合議庭主席法官高麗斯和劉鑾雄同告患病押後審訊後,案件昨日在澳門初級法院再度開審,劉鑾雄聲稱患有糖尿病為由再度不出庭,「一病再病」令審訊一再押後。雖然劉的代表律師要求延後審訊獲法官批准,惟庭上助理檢察長直指劉鑾雄是有意拖延審訊,法官亦要求劉的代表律師作出詳細解釋。而本報昨午更發現「患病」的劉鑾雄返回華置總部,行動健步如飛。另一被告羅傑承雖有親身到庭,卻迴避傳媒採訪,散庭後即急步離開。
劉、羅二人涉嫌以二千萬港元賄賂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以獲取華置旗下澳門樓盤「御海.南灣」五幅土地的批給,被澳門檢察院控以行賄及清洗黑錢罪,案件昨晨九時三十分開審,同案被告尚有歐文龍妻子陳明瑛、商人林偉等共八人。案件以合議庭方式審理,合議庭主席法官改由蕭偉志擔任,早前被判貪污罪成的歐文龍亦由囚車押送至法院。被告方面,只有羅傑承與另一被告方鎮猷到庭。
開庭不久,劉鑾雄的代表律師梁永本便以劉鑾雄抱恙為由,向法官遞交劉的英文醫生證明文件,申請延遲審訊,但助理檢察長陳達夫即時提出異議,直指近日不時在媒體看到劉「飲茶、食飯」,反映其健康良好,懷疑他有意拖延審訊,建議法官以劉是沒有合理通知而缺席審訊處理,並於庭上告示,以作下次審訊之用。
法庭職員其後朗讀譯成中文的醫生證明:「醫生證明,劉鑾雄,六十一歲,有長期糖……」,庭上有人以不應透露個人資料為由,阻止繼續讀出。法官雖表示接納劉的缺席原因,但指醫生報告內主要提及的是慢性疾病,且未有講述為何劉不宜到澳門出庭,亦未有註明詳細病況,質疑「病係咪聽日好得返?(慢性疾病)係咪會維持?(是否)長期唔可以來澳門?」要求劉的代表律師提供劉可以出庭的時間。其代表律師回應,「五日內可提交更詳盡醫生報告,但要先徵詢當事人及醫生。」
法官初步接受劉代表律師的解釋,批准其延遲審訊申請,於開庭後個多小時正式宣告押後審訊。不過法官特別提醒,劉鑾雄需在十天內就押後審訊申請提供詳細解釋,加上劉已第二次因病無出庭,法官要求代表律師提供劉「幾時先有條件出庭」的資料,方便法院了解劉的狀況。
法官又表示,因需要等候劉鑾雄一方提交文件,故未定出下次開庭日期,但承諾在三個月內定出下次開審日期。法官又特別提出,在訂出下次開審日期後,要求劉鑾雄回答屆時能否出庭,又指今次提交的文件的「簽名冇認證」,要求劉的代表律師提供更清晰文件。庭上有人擔心,如審訊再延期,可能會影響部分司法期限。
因病未有到澳門出庭的劉鑾雄,則被本報發現昨午約四時十分由保鏢陪同下,乘坐其座駕抵達位於灣仔的華置總部,他改由軍器廠街的橫門入口落車,身穿黑色中褸的他,下車後雙手插袋前行,記者上前問他「點解唔上庭」,他無作回應,並急步、快速地走進大廈,健步如飛。
另外羅傑承的代表律師華年達及梁永本於庭上指出,澳門廉政公署只給與他們局部歐案證據,對其辯護人不公平,要求當局准予索取完整的歐文龍友好手冊,及歐的記事簿和月曆。法官指,由於澳門廉政公署就歐文龍貪污案的調查仍在進行,所以不希望完全公開友好手冊等資料。
華年達散庭後估計,案件會押後至三至四月再審,相信屆時各被告均會出席,至於會否再有人因病缺席時,他則笑言「唔知道」。
歐文龍案於○六年由澳門廉政公署拘捕歐文龍揭開序幕,在前兩個階段審訊中,歐共被裁定八十一項受賄及十八項洗黑錢罪名成立,判監二十八年半。其後爆出劉鑾雄及羅傑承涉嫌行賄歐文龍二千萬元,以取得機場對開五幅土地,該五幅土地之後宣告批給無效。
記者彭俊榮、陳偉豪澳門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