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綜援倡限領兩年

【本報訊】本港失業率近年持續下降,但有調查指,前年有逾三百名失業綜援受助人具大專學歷,較○七年底增加約三成半,他們申領年期平均逾五年。負責調查的自由黨指,數據反映部分有工作能力人士,可能已養成依賴綜援的習慣,建議政府改革失業綜援制度,設兩年申領限期,由獨立委員會審批個別續領申請,鼓勵就業。

大專學歷受助個案趨升

自由黨立法會議員易志明昨指出,失業率自○四年至去年十月下跌五成,同期申領失業綜援人數僅下降三成七,未有同步回落,但申領失業綜援逾兩年的比例,由○四年至去年十月上升近八成,更值得憂慮的是,具大專學歷的受助人有增加之勢且申領失業綜援平均逾五年。該黨上月十八至廿三日,曾以音頻電話訪問逾一千二百名市民,逾七成受訪者認為本港濫用綜援問題嚴重、八成贊成設立申領期限、七成四指合理期限為最多一年。

自由黨建議政府設立兩年的失業綜援申領限期及收緊「自力更生支援計劃」,規定失業綜援申領人每周五天、每天八小時全職參與社區工作,並可按最低工資領取薪金,並應由社會福利署嚴格監管求職狀況,如欲繼續申領失業綜援,應由獨立個案覆核委員會作個別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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