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恒豐企業主要股東李德義的前兒媳曾昭穎,上周向高院上訴庭申請,將被原訟庭下令保密的贍養費案判詞公開,但被上訴庭即時駁回。上訴庭昨日頒布書面判詞,解釋其判決理據。判詞更首次披露,原來,曾昭穎有投訴她的前夫李建勤無遵守原訟庭判令,因此要求上訴庭不聽取他的陳詞,但上訴庭亦不接納曾昭穎的此項要求。
高院原訟庭去年裁定,李建勤要向曾昭穎支付贍養費逾十二億二千萬元。
之前曾昭穎曾表示,對方仍欠她大約十二億元未付。不過昨日上訴庭的判詞,並無列出曾指李無遵循判令那些部分。不過上訴庭在判詞表示,就算曾昭穎的指控真的成立,其嚴重性亦不足以剝奪李向法庭陳詞的權利。
曾昭穎今次申請,是希望拿取勝訴判詞以及有關文件,到海外法院進行追討行動,從李建勤及其父親李德義的海外資產申索有關的贍養費。
上訴庭兩名法官一致認為,她要求的性質,是關於執行原訟庭判決,故此,應由原訟庭處理,上訴庭並無司法管轄權審理。就算原審法官辛達誠已經退休,也可改由原訟庭其他法官處理。
案件編號:CACV 166/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