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民政事務總署轄下牌照事務處較早前被《東方日報》及《太陽報》揭發執法得過且過,僅在網頁上公告打算撤銷某某旅館的牌照,但除牌日期則欠奉,令到有關旅館可以繼續接受訂房及接待旅客入住,旅客則更是無所適從,一旦入住又隨時要面對旅館釘牌停業的風險。
牌照處經檢討後,終決定日後會在牌照處的網頁上,一併公布擬撤銷牌照的日期,讓旅客安排住宿時有所參考。另外,牌照處稱會積極跟進旺角彌敦道金茂賓館被撤銷牌照後,仍出租房間予旅客的事件。
牌照處解釋鑑於旅館牌照持有人須處理與撤銷牌照相關的結業準備安排,例如安置已預訂房間的旅客,牌照處會按《旅館業條例》的要求,預先通知有關旅館打算撤銷其牌照的決定,並要求有關旅館在指定時間內作出必須的結業安排。
過往牌照處只會在牌照處網站上載告示,提醒旅客有關旅館的牌照將會被撤銷,待牌照處發出撤銷牌照通知書予持牌人後,會立即更新網站內的告示,通知公眾有關牌照已被撤銷。現為方便旅客安排來港住宿,牌照處日後會在網頁上,一併公布擬撤銷牌照的日期。
針對有旅館持牌人涉及經營影子旅館或安排旅客到其他無牌旅館住宿,牌照處指出,如果旅館牌照持有人曾經觸犯在持牌處所以外的處所經營無牌旅館而被定罪,牌照處會考慮援引《條例》第10條,撤銷牌照或拒絕為該持牌人名下所有旅館牌照續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