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局重懲數碼台 停牌30天

【本報訊】由「貪曾」曾蔭權一手催生的香港數碼廣播有限公司(dbc),昨日正式遭通訊事務管理局暫時吊銷聲音廣播牌照,為期三十日,是通訊局向聲音廣播持牌機構作出的最嚴重懲處。身在深圳的dbc董事局主席黃楚標回覆本報時指,對判決感到無奈,但願意接受,兩日後會回港與其他股東商討是否有切實解決方法。

通訊局昨發稿指出,dbc牌照規定,該公司每天須作二十四小時廣播,播放七條指定類型的聲音廣播服務頻道、政府宣傳聲帶及指定時數的非粵語節目,亦須提供指定數量的首播及重播節目,但自今年十月二十一日晚上至十月三十一日午夜期間,dbc只播放音樂和重播節目,其後更完全停止服務,嚴重違反牌照條件。

作出最嚴重懲處

通訊局又指,dbc已並非首次停止服務,該公司曾在今年十月十日至十五日期間停播,遭該局罰款八萬元;由於今次違規事件涉及完全停止服務持續超過六個星期,違規性質及對廣大聽眾的影響,遠比之前停止服務嚴重,故需暫時吊銷牌照三十日。由於撤銷牌照的權力由特首會同行政會議擁有,暫時吊銷牌照已是該局可作出最嚴重的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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