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市區重建局及房屋協會推行「樓宇更新大行動」,雖然在維修時為居民提供經濟援助,但當局只跟進合約及程序事宜,完工後才巡查大廈,於工程期間是否存在火警隱患,則依賴消防處巡查。有區議員指,市建局及房協有責任加強監督承辦商,為居民提供安全居住環境。
九龍城區區議員任國棟表示,在工程期間,承辦商工作缺乏監管,「居民就算見到工人將啲雜物亂放,阻塞走火通道,但佢哋根本分唔到點先合法,點先違規。」他認為當局應在工程期間,加強巡查,亦要協助市民了解如何監督承辦商,有懷疑規違情況即時向消防處舉報。
香港房屋政策評議會總幹事葉肖萍認為,當局不應淪為派錢機器,只在更新工程前後,派員了解及提供資助。她指出:「市建局同房協對工程熟悉,應該派人嚟,幫業主了解工程程序,就算要轉介畀消防處,都應該視察咗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