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歲輟學少年想離家出走,但又怕無錢用,串謀十九歲小學師兄自編自導自演綁架案,訛稱遭人禁錮,圖騙取父親支付六十萬元贖金,而師兄致電與少年父親「講數」時,更要對方用號碼不相連的五百元紙幣付贖金,惟父親在電話中聽見兒子「求救」後立即報警。而警方亦憑少年在其睡房大意遺下師兄的電話號碼,成功追蹤到「藏參」地點破案。涉案被捕少年和師兄昨在粉嶺法院認罪,還押至十二月十九日待索取教導所、感化等報告始判刑。
首被告曾穎豪(十九歲)報稱運輸工,次被告鍾翰文(十六歲)則報稱無業。兩名被告同被控一項企圖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控罪指他們於去年十一月二日,在香港以欺騙手段,即在電話向事主鍾新民虛假地表示鍾翰文被扣留,並向事主要求交出六十萬元贖金。
案情透露,曾與鍾小學就讀同一間學校,早已相識,二人於案發前數月重遇,而事主則是鍾的父親。鍾在案發日早上帶同學校手冊前往銀行開戶口,事主在晚上收到一個無顯示號碼的來電,曾在電話中指鍾被人禁錮,要求事主準備六十萬元贖金,又要求用號碼不相連的五百元紙幣繳付。鍾稍後透過電話向事主聲稱被三至四人無故禁錮在粉嶺新屋仔村,曾最後約事主翌日下午在粉嶺一間銀行交收便收線。事主擔心兒子安全,遂立即報警。
警方之後到事主家搜查,發現鍾的房內放着一張寫有曾之電話號碼的紙張,成功追查到曾位於粉嶺軍地北村的住址,並隨即找到曾。曾之後帶警方到一名叫「小鬼」的朋友家尋獲鍾。兩名被告在警誡下承認「想呃錢」,鍾告訴曾不想歸家,事件由二人一起 策劃;曾透露用作致電給事主的手機已扔進河中,「小鬼」則對事件毫不知情,曾又指事成後會分得三萬元。
案件編號︰FLCC 2657/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