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維基告亞視及盛品儒誹謗

【本報訊】亞洲電視與城市電訊就增發免費電視牌照的惡鬥升級!繼亞視報警指控城市電訊主席王維基涉嫌竊取亞視機密商業資料後,王維基昨反擊,入稟高等法院民事控告亞視及其執行董事盛品儒誹謗,要求法院頒令禁止盛品儒及亞視繼續發表誹謗言論,以及向王作出賠償。盛品儒昨則再召開記者會,重申對王維基的指控「人證物證俱在」,力勸王維基「自首」。

已表明不會再就亞視「瘋狂、鬧劇式的行為」再作回應的王維基,於昨日正式採取法律行動反擊亞視。王維基及城市電訊昨日均表示,由於事件正式進入司法程序,現階段不宜作任何評論。亞視昨晚發表聲明,奉勸王維基及城電面對現實,不要再做一些無謂之舉。對於雙方可能對簿公堂會否影響發牌程序,商務及經濟發展局發言人回應指,當局一直按法例要求及既定程序盡快而審慎地處理發牌問題,並會在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作出決定後盡快公布結果和交代詳情。

索償損失 促高院頒禁令

兩名原告包括城市電訊(香港)有限公司及王維基,被告則分別是亞洲電視有限公司及盛品儒。入稟狀指,盛品儒於十一月廿四日至廿六日期間,先後三次以個人身份或代表亞視向記者發表誹謗原告的說話,其中一段說話是向有線寬頻的記者發表,有線寬頻於十一月廿六日的新聞報道中播出了該段說話。

至於另外兩段說話,盛品儒都是向亞視記者發表,並在亞視的新聞報道中播出。第一段說話於十一月廿四日的亞視六時晚間新聞及十一時十五分晚間新聞播出,第二段說話則於十一月廿六日的亞視六時晚間新聞播出。亞視的網頁其後仍繼續播出該兩段說話。

原告認為,上述三段說話都是誹謗原告的言論,故要求高院頒發禁制令,阻止被告自己或透過其僱員再發表相同或類似的言論誹謗原告。原告又要求被告賠償誹謗帶來的損失。

亞視執行董事盛品儒昨在記者會上證實,前日已委派代表報警,指王維基於○八年擔任亞視行政總裁期間,涉嫌竊取公司商業資料作其他用途,造成不正當競爭。亞視多次聲稱對王的指控持有「強力」證據,包括錄影片段時,在場記者為此多番追問,但盛卻指,由於警方重案組已介入調查,不宜就此作詳細評論,卻斬釘截鐵地說:「人證物證俱在,我勸Ricky(王維基)自己自首。」

盛否認報案為阻撓發牌

被問到為何事隔四年才報案,盛品儒解釋,近年亞視股東與管理層均有變動,事實上亞視在王維基入職時已開始調查,認為現時是提出指控的適當時機,並否認報案是為阻撓發牌,認為發牌在現階段已不是最重要的事,反而當中涉及的黑幕及政治干預更值得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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