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山頂住所僭建事件,應該畫上一個句號。因為司法程序已經有了結果,就算法庭可以受理這宗案件,也假設七天呈請期限又可以放寬,法官認為所謂證據也不充分,判何俊仁敗訴,司法程序完結,所以餘下的結果,就只有政治一途,而政治後果,也就是昨天本欄所講,由香港七百萬人自行扣分,行政長官梁振英先生承擔其扣分後果。
做人做事,當然希望可以十全十美,但現實上而言,不要說是十足十,就算是十之六七,也是難乎其難。
所以只看問題,只看缺點,一定可以挑一大堆,但涉及違規僭建的人士,在處理事件和對公眾回應時,又有哪一位可以做得比梁先生好,在被指有僭建物時,第一時間拆除,記者聚集在住宅前採訪,連夜開啟大門,讓記者進入採訪,並且自己回家當導遊,耐心逐一向記者解釋。
答應在司法程序完結之後馬上全面公布,結果就是在跟何俊仁達成協議之後,一日就發布十多頁紙的詳細報告,屋宇署看到的做回應,屋宇署看不到的,也自己詳細查看,自行公布,更自資在全港十多份報章刊登全版廣告,向全港市民交代,大家講道理的,就自己去比一比!
行政長官家中有僭建,當然是一個問題,也不理想,大家按實際情況去扣分就是,但在扣分之餘,也不妨審視一下其應付問題的方法,梁先生做事,就是眼到手到。
作為政治人物,尤其是在領袖位置的,不是要求十全十美,而是要考慮其處事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