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道之行:法制化與規範化

中共十八大全面改組中央最高領導層,連帶「中央港澳工作協調小組」也換班,香港社會關注中央對港政策是否有變,人事變動帶來政策改變,看來也難以避免,只是多少的問題。近日政圈熱議港澳辦副主任張曉明的文章,其論點似有收緊香港高度自治空間之嫌。由於文章刊登在向全國發行的《十八大報告輔導讀本》之中,影響面廣泛,加上身兼中央後補委員的張曉明,官方背景明顯,言論受到本港政界高度關注,勢所難免。

文章的焦點論述,可用一句說話概括:把「基本法規定的屬於中央的權力行使好,使中央與特別行政區的關係切實納入法制化、規範化軌道運行」。張曉明舉例指出,如特首向中央述職和報告香港的重要情況及重大事項制度;落實中央對主要官員的任命權;人大常委對特區立法的監督權也要落實好等。

按照《基本法》的有關規定,處理外交、國防及中央與香港特區的關係,權在中央,屬於「一國」題中之義,○三年大遊行有人高喊「還政於民」的口號,令中央感到震驚,於是收緊特區政制發展的空間,把終極決定權收歸全國人大。

近期「去中國化」的呼聲有所上升,舉龍獅旗及主張「城邦論」,以至叫「大陸人滾回大陸」等現象,令中央感到憂慮,現職與退休高官紛紛抨擊有人搞港獨,認為中央應該加以約束這類出格的言論。由「不干預、有所為」,到「適度介入、擴大影響」,再提升至「法制化、規範化」,看來中央對港政策,有了新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