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積金計劃管理局今日公布顧問研究報告,將提出多項改善措施,以減低強積金收費。工聯會批評,現行強積金制度存在兩大漏洞,包括基金管理費高昂及回報表現欠佳,以及現行法例容許僱主將長期服務金及遣散費與強積金供款對沖,變相讓僱主可以低成本將員工解僱,工會接獲投訴指有僱主只花費一萬元便可解僱任職九年的員工。工會促請政府取消對沖機制及設立總收費上限等,讓強積金能夠真正保障打工仔退休生活。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鄧家彪指出,現時強積金的平均基金開支比率為百分之一點七四,當中行政開支佔約百分之零點七五,以現時四千億元戶口結餘推算,每年行政及投資管理費高達七十億元。
他認為本港的強積金行政費遠高於其他國家,收費欠透明,即使本月實施強積金「半自由行」亦未能使收費下降,當局有必要整頓強積金制度。
工聯會權益委員會副主任葉偉明又指,現行法例容許僱主將長期服務金及遣散費與強積金僱主供款部分對沖,令僱主有更大誘因以低成本解僱年資長及人工高的員工。現年五十歲的阿兒在美資公司工作九年,最近接受手術後因為多請病假休養而被解僱,原本應獲十三萬元長期服務金補償,但由於強積金僱主供款部分已有十二萬元,對沖後僱主只支付一萬元解僱補償便結束賓主關係。葉偉明批評,對沖機制變相將僱員的退休福利,補貼僱主解僱員工時應付的補償責任,削弱員工的退休保障。
工聯會認為強積金應保障打工仔退休生活,促請政府應為強積金收費設定上限,規定「重磅」的管理公司下調管理費,淘汰及精簡表現欠理想的基金,並設立行政費相宜的公共基金以增加市場競爭,改善基金回報,工會將約見積金局主席胡紅玉,討論有關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