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入風雲:形同具文 無法執行

有報章在周四刊登港澳辦副主任張曉明的一篇長文,這篇文章其實是刊登在《十八大報告輔導讀本》一書之內,該書由人民出版社在本月出版,目前應該還是在大陸發行,香港仍然未有售賣,而本港的報章就是從這本書中轉載出來。

輔導讀本由習近平、李克強和劉雲山三人牽頭編寫,其餘的編寫人員共有六十六人,就着十三方面的專題作引伸陳述,十八大報告是結晶,是最後的產品,但這些產品是怎樣製造出來,前文後理又是如何,這個輔導讀本,就是要把這些理路解釋出來。至於十八大有關港澳部分,理所當然,應由港澳辦的負責官員解畫。

文章的題目是「豐富『一國兩制』的實踐」,豐富這兩個字是相當重要,而豐富不等同執行和落實,如果只是執行和落實,那是比較單線發展,就好像樓宇的施工,圖則已經畫好,工程人員只需按圖紙施工就可以,但政治制度不是建築圖紙那麼簡單直接,《基本法》是已經有了相關的規定,但在落實執行時,須要有很多配套措施,這包括一些過程、程序等制度,例如之前修改基本法附件的選舉辦法,附件只是列明修改的條件,也就是修改的門檻,但卻沒有相關的程序。

到真的要修改時,就須要做一些規範,那就是後來的所謂五部曲,沒有這些制度上的配套,那《基本法》上的條文,往往只是形同具文,無法執行。至於文中提到的二十三條立法,根本不必大驚小怪,因為《基本法》已經有明確的規定,特區有其立法的憲政責任,張曉明也不過是說要適時立法,不過是依書再說一遍,並無新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