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本港空氣污染的主要源頭是車輛廢氣排放,審計署指出,港府在取代高污染柴油車的成效不佳,目前在街道上行走的十二萬輛柴油商用車輛中,有四成四屬歐盟前期至II期的高污染車輛,重整巴士路線及規定本地船隻使用超低硫柴油等計劃,進度均十分緩慢,以致本港空氣質素遲遲未能大幅改善。
審計署指出,○一年前登記稱為歐盟前期、I期及II期的柴油車輛,污染物排放量遠多於歐盟IV期及V期的車輛。環保署自○四年起四度推出一筆過的資助計劃,取代高污染車輛,但成效不大,其中一○年推出的資助計劃只取替了一成一的歐盟II期柴油商業車輛。
該署又指運輸署推展巴士路線重整工作進度亦緩慢,顧問原本建議在一五年或之前減少一成巴士班次,助減一百五十六公噸路邊氮氧化物排放,結果卻由○九至一一年間,旺角、中環、銅鑼灣三個繁忙地點的巴士班次,只減少了百分之一點一。
除陸上污染源未解決,審計署指環境局及環保署對船隻排放管制亦不足,原定前年採用的規管船用燃油含硫量新標準至今未實施,令海事處未制止遠洋輪船在本港水域使用含硫量高的燃油。同時,環保署至今未有規定本地船隻及內河船隻,必須使用超低含硫量柴油,明顯落後於內地及海外國家。
審計署建議,當局應採用更佳策略,減少高污染車輛及巴士班次,並盡快規定船隻使用超低含硫量柴油。環境局及環保署均表示會認真採納有關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