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契爺非禮契女打到甩骹

五十二歲電腦遊戲店東主,將一名被家人忽略的女童收為「契女」後,先後趁她喝醉酒及在店內打機時非禮她,又指斥她拜神時偷走符水,用摺櫈將她的手腕打致「甩骹」。女事主一直啞忍,直至有途人看到她在遊樂場被「契爺」襲擊報警才揭發事件。該名「契爺」昨在觀塘法院承認兩項非禮及兩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裁判官斥責指,女事主樂於稱呼被告為「契爺」,可見她對被告有相當信賴,被告窺準事主是「問題少女」,多次侵犯她,有乘虛而入之嫌,下令將被告還押至十一月廿七日,待索取有關報告後判刑。

案情指出,女事主現年十五歲,一直被家人忽略,她於二○○三年透過被告蕭偉明的女兒認識被告,被告後來要她稱被告為「契爺」,被告自此經常與她和她的多名十餘歲友人混熟。

今年六月某日凌晨,被告帶事主及她的朋友返家,事主甫抵步便趴睡在被告床上。

趁事主醉酒淫辱

被告趁機脫去事主衣服,撫摸她背部近胸的位置,再慢慢把手移向她的臀部,她因醉酒不能避開。事主雖對被告的行為感到反感,但後來還是睡着了,她與朋友在翌日早上離開。被告於八月十七日與事主到大埔拜神,回家後指她偷走符水,用摺櫈猛力襲擊事主的膝蓋及頭部,事主用左手抵擋攻擊時左手腕「甩骹」,她在翌日看跌打。八月廿四日,事主在被告店內打機時,被告突然從後用手拍她的胸部,她質問被告,被告只是「笑笑口」離開。女事主在上述三次事件發生後都沒有報警。

捏頸掌摑逾10次

八月廿六日,被告在月華街遊樂場指摘事主減少望他。被告於爭執間從後用手捏着事主的頸,令她難以呼吸,事主想掙扎擺脫被告,卻遭掌摑十多次。被告又捉着她的頸和左臂阻止她離開。有途人目擊事件經過報警拘捕被告,事主在醫院接受觀察期間言詞閃縮,護士懷疑她曾被人性侵犯,遂向警方匯報,警方經調查,揭發早前另外三宗事件。辯方求情稱,被告因受酒精影響才兩度襲擊事主,案件揭發後更企圖自殺獲救。他已婚並育有八名子女,但不常回家,現於裕民中心經營電腦遊戲店。

案件編號:KTCC 4615/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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