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被告缺席聆訊代表案件仍未判決,有人竟然急於繳交罰款,且出手闊綽,司法界人士對今次事件均嘖嘖稱奇,且議論紛紛。
有司法界人士表示,涉事船公司所觸犯的海事條例,一般只會罰款數百至千多元不等,視乎案件嚴重性而定,但該張偽造罰款通知書所涉及的金額達二萬二千元,明顯較同類案件罰款高出很多倍,而司法機構電腦均會記錄每宗罰款資料,任何人均可持罰款通知書到任何一間法院繳款,所以沒有紀錄,職員不會收取任何罰款,他更笑言,「唔想交罰款嘅人就多的是,有人急於交罰款就少見」。
司法界人士亦認為,今次事件疑點重重,包括罰款通知書曾被塗改,稍為對法院運作有認識,便知通知書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