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再傳出被遺棄港人子女悲歌!一名父親為港人的十四歲女童,八歲時就被父母遺棄,在深圳的出租屋「獨立生活」。父親初時每月抽空探望,前年在港中風後患認知障礙症,無法照顧女童,女童因而被房東趕出街。幸獲熱心人士收留才免流落街頭。本港一慈善機構人士半年前受女童父親委託,輾轉北上收留女童。但因女童父母未登記結婚,女童在內地並無戶籍,淪為「無證人球」,黑戶孩子難以申請來港和在內地升讀高中,恐會面臨失學。
涉事女童譚美玲的母親是湖北武漢人,比父親年輕廿多歲。一家三口原定居深圳福田城中村,是典型的老夫少妻深港家庭。美玲九八年四月在深圳出生,曾給家庭帶來短暫幸福。但譚興國在美玲出生後仍嗜酒如命,且一飲醉就跟妻子爭吵,甚至暴打妻子。譚母在美玲八歲那年,因難忍丈夫離家出走,獨遺美玲在深圳。
「媽媽走了第三天,爸爸來了。」美玲談及家庭破碎就不禁淚流滿面。她稱母親離開後,在一間民辦小學讀三年級的她就開始「獨立生活」,一人住在出租屋裏,自己做飯、上學和放學。父親初時每月頭兩周會從香港返深圳陪她,並為她交租。但到了前年,她正在讀初中一年級時,「爸爸突然很久沒有出現」。房東隨後因她無錢交租,將她趕出街,幸她一位同學的父母見她境況凄涼收留了她,令她免流落街頭。
至半年前,來自香港的陳子明受譚父委託找美玲。現任本港一間負責照顧戒毒和愛滋病感染人士的公益機構負責人的陳指,他早年因吸毒入獄,得熱心人鼓勵重新做人,遂立志助人,○四年起到東莞助人戒毒。半年前他得知譚某在前年中風和患認知障礙症,無法自理,被安置到養老院。陳於是去養老院探望譚某,譚告知他在深圳有個女兒,委託他幫忙照顧。
陳子明於是馬上趕到深圳,輾轉找到美玲,將她帶回自己東莞家中,並安排她繼續上學。但美玲父母當年並無登記結婚,而且她出生時的證明文件已丟失,故一直未能取得戶籍,亦無法辦理身份證和申請赴港定居。而且今年美玲已讀初三,將考高中。根據內地規定,必須要有戶籍才能參加升高中考試,美玲恐會面臨失學。
「父母的錯不是孩子的錯,沒有身份證美玲就不能出遠門,不能上學」,陳子明希望香港和內地有關部門能介入處理事件,向美玲伸援手。而患病的譚父現對大部分事件都懵然不知,但本報記者問他「記得美玲是誰嗎?」他即連連點頭答「知!知!」,境況甚凄涼。
兩岸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