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長者生活津貼引入資產申報制度,港府態度異常強硬,由始至終堅持「三不」,與推行其他政策一遇阻力便讓步甚至跪低大相逕庭。也許當局認為反正有建制派護航,手握足夠票數,不妨企硬一次。其實,建制派並非全部贊成當局的做法,即使最後不得不聽令歸隊,心裏恐怕也不無怨言。
當局霸王硬上弓,弄得行政立法關係更加惡劣,對今後施政有百害而無一利,這又何苦呢。行政立法互不相讓,即使撥款申請稍後再度闖關,也未必可以順利通過,長津計劃一拖再拖,受害的始終是數十萬老人家,這筆帳怎麼算?誰應該負責?
當局聲稱長津不是敬老,而是扶貧,有需要申報資產,以免公共財政負擔過重,日後無以為繼。這當然不是沒有道理,將有限資源用來幫助最有需要的人,沒有人說不對,問題是,既然社會上出現這麼多不同聲音,為何當局不肯靈活變通作一點點修改或讓步呢?要求六十五至六十九歲老人家申報資產,正如目前生果金的做法一樣,這無可厚非,但七十歲或以上老人家也要申報資產,則未免太刻薄了。讓所有七十歲以上老人家領取長津,公共財政就會吃不消,這種說法實在很難令人信服。
一項所謂惠民措施,竟變成行政立法角力的戰場,數十萬老人家淪為犧牲品,說來實在可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