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導致「反國教」運動的引爆點乃是《中國模式》這本國情專題教學手冊內若干偏頗論述,炮製者乃薛鳳旋主理的香港浸會大學當代中國研究所。無獨有偶,今年七月出版、也是該機構由薛鳳旋主編的《香港發展報告(2012)香港回歸15周年專輯》,公然背離《基本法》另搞一套,閹割「港人治港,高度自治」,企圖陷中央於不義,是薛鳳旋之流「左」的思維又一表現。
《香港發展報告》第203頁「策略建議」一節iii主張:「中央要保持對地方行政單位即特區主要官員任命(局長及上述1 iii所提官員)的推薦權。」而「上述1 iii所提官員」竟然「包括了政府各決策局內的副局長、政治助理、常任秘書長」(同見第203頁)。真是離譜之極!
因為《基本法》第四十八條「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行使下列職權」中第(五)點規定由特首「提名並報請中央人民政府任命下列主要官員:各司司長、副司長,各局局長,廉政專員,審計署署長,警務處處長,入境事務處處長,海關關長;建議中央人民政府免除上述官員職務」,充分體現了「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格局。如今薛鳳旋居然主張司、局長甚至「各決策局內的副局長、政治助理、常任秘書長」都要由中央「保持推薦權」,這不是閹割和架空「港人治港」嗎?怪不得鄧小平有遺訓「主要是防止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