炸藥雷管分開運確保安全

【本報訊】現時本港在處理、運送及儲存爆炸品均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安全機制,受到《危險品條例》嚴格規管,亦受土木工程拓展署礦務部、消防處及警務處嚴格監控。承建商會以特別設計的車輛兼屬柴油車種運送炸藥,而炸藥及雷管須分開運送,運送炸藥的司機亦須領有特別牌照。

爆破前敲鑼示警

每條工業用炸藥(條裝炸藥)需要正確地接駁獨立雷管才可引爆,條裝炸藥受到碰撞、切割或燃點都不會發生爆炸。進行炸藥爆破涉及多重步驟,先由專業工程師預先仔細計算鑽孔的分布及炸藥的分量,並獲礦務部批核。之後合資格的工程人員會將適用的炸藥放進鑽孔內,然後接駁雷管,完成安裝後,工地內所有人士必須撤離爆破範圍,最後關上鐵門,以防碎石彈出。為保障工程人員及附近居民,進行爆破前都會敲鑼示警,完成爆破後,工程人員便將爆破產生的碎石清走。

至於臨時爆炸品倉庫的選址會盡量遠離居民,儲存量須按牌照規定嚴格執行。倉庫設有分隔炸藥及雷管之儲存空間及滅火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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