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辦前主任魯平及前副主任陳佐洱,先後開腔痛斥部分港人的「港獨」主張及行為。全國政協委員劉夢熊指,提出「港獨」或揮動港英旗是對本身國家認同否定,有「反回歸、反中國、反中央」之意,特區政府有需要《基本法》第二十三條重新立法做好準備。一名身兼港區人大代表的傳統左派組織領導亦稱,為廿三條立法是特區憲制責任,若「港獨」問題發酵擴大,梁振英政府實有必要考慮重新啟動立法程序。不過,亦有建制派人士認為香港無獨立的條件,毋須急於重新立法。
《基本法》第二十三條規定,香港特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七種行為,包括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政府、竊取國家機密、外國政治性組織在港進行政治活動、以及香港政治性組織與外國政治性組織建立聯繫,但沒有訂明須於何時完成立法。特區政府曾於○二年啟動立法程序,但惹來大部分市民反對,加上經濟不景、負資產及沙士等因素,於○三年引發五十萬人上街。政府最後須擱置立法,當時負責有關法案的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黯然下台。
特首梁振英在競選前後多次重申,為廿三條立法是特區憲制責任,但暫無計劃或時間表重新立法。然而隨着「港獨」問題升溫,開始有人重提廿三條立法。現為立法會議員葉劉淑儀獲委任進入行政會議、當年的廿三條草案審議委員會主席葉國謙出任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主席、以及經民聯的梁美芬出任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主席,亦惹來中港政府及建制派,有意為重推廿三條鋪路的揣測。
劉夢熊接受本報查詢時強調,港人可對特區及中央政府作出批評,但「香港要獨立是完全錯誤」,有需要為廿三條立法做好準備:「回歸至今十五年,香港作為法治社會有責任自行立法,事實上○三年提出廿三條立法至今已有九年,依家有人提出『港獨』,有必要着手為立法做好準備,以收阻嚇作用。」但他認為基於「一國兩制」精神,本港立法時對叛國、煽動及分裂國家罪的概念和定義,應與內地一套有所區分。
一名不願透露姓名的傳統左派組織領導向本報表示,廿三條立法是特區政府的憲制責任,本地傳統左派一直對上屆政府遲遲未重新啟動立法有微言,但因社會氣氛不利而沒有公開表達,他認為若「港獨」問題繼續發酵擴大,新政府實有必要考慮重新立法。
民建聯主席譚耀宗亦指出,不明白為何香港有年輕人高舉港英旗幟:「港英時代好好咩,我就唔覺得囉,港英時都唔畀香港人當家作主,點同依家呀。」工聯會副會長黃國健亦說,港人可就任何問題表達不滿,但毋須高舉港英旗幟:「個時代都結束咗,舉嚟做乜先,你要不滿可以舉好多旗,舉區旗都得o架。」但兩人都認為香港沒有獨立的條件,毋須因有一小撮人舉港英旗就重新啟動立法。
熟悉中國政治時事評論員劉銳紹分析,中央對香港當前情況確有憂慮,但並非真的擔心港人「搞獨立」,而是不明白近日多項本來只屬民生或經濟發展的議題,如「一簽多行」及新界東北發展等,推出後旋即演變成政治議題,情況令中央官員更為擔憂。他認為魯平或陳佐洱未必是代表中央發聲,但亦凸顯中央確有官員對香港現況不滿,認為以往內地須靠香港帶動經濟發展,惟今天時移世易,兩者角色互換,部分港人不但不感謝中央支持,反而時常與中央對抗:「內地確有官員覺得,今時今日香港靠內地,點解仲要低聲下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