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德船務有限公司一名小股東李永春於八二年逝世,法庭早已頒發遺產承辦書給予死者的兩名遺囑執行人,但死者持有的該批一千二百股信德股份,在過往卅年竟一直沒有被列入其遺產清單之內;直至昨日才有一名在英國定居的李姓人士,入稟高院提出遺產管理訴訟,要求將死者名下的信德股份納入死者遺產清單內,並要求撤換原有的遺囑執行人改由該李姓人士擔任。
死者李永春(又名李濤或李桃),生前擁有一千二百股信德船務股份。原告李炳剛,報稱居於英國倫敦,被告分別是李孝昌(譯音)及麥錦(譯音)。入稟狀指死者於八二年十月七日簽立遺囑,在九日後,即同月十六日過世,兩名被告是死者的遺囑執行人,高院已於八四年頒發了遺產承辦書。但死者的遺產清單卻沒有上述死者名下的該批信德船務股份,而該些股份屬於未有被管理的遺產。
原告現興訟要求高院撤除兩名被告的遺囑執行人職務,並改由原告繼任成為遺囑執行人。原告又要求高院把新的遺產承辦書頒發給原告,並把上述的信德船務股份納入死者的遺產清單內,以便交由原告管理。
信德船務是上市公司信德集團的第二大股東,持有約百分之十四的信德集團股份。根據公司註冊處資料,信德船務已發行的股份共六十萬股,共有卅名股東,主要股東包括「賭王」何鴻燊家族、已故全國政協副主席霍英東家族及鄭裕彤家族,死者名下有一千二百股信德船務,佔該公司百分之零點二的股權。
案件編號:HCMP 2349/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