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局發聲明澄清投標程序

【本報訊】醫院管理局昨發表聲明,不點名批評《壹週刊》報道有關該局採購中藥沖劑的內容失實,澄清該局有既定的公開投標採購程序採購藥物,並由醫管局大會轄下的中央投標委員會負責審批,所有招標文件及中標資料都在醫管局網頁公布。

醫管局表示,有既定的公開投標採購藥物程序,在標書中制訂了詳細的投標細則,要求供應商及其產品需要按法例規定取得有關的牌照及證明文件,所有產品需來自取得GMP證書的製造商,並須具備質量及安全性證明文件,投標產品的種類和數量均由前線中醫診所建議及按實際用量而定。

聲明指出,負責制訂標書細則及規格的是醫管局標書評審小組,成員包括醫管局總藥劑師、學術機構的中藥專家等。歷次招標過程中,都有數間供應商參與投標。

確保藥物採購公平廉潔

小組審議各入標機構的計劃後,會向醫管局中央投標委員會建議。中央投標委員會的成員均須按既定程序指引申報利益,醫管局更設有內部審計部門監察及檢視有關程序指引執行,確保藥物採購公平和廉潔。

該報道聲稱,東華三院開設的中醫診所採購同一集團生產的中藥沖劑,質疑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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