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經過三個月調查,昨日落案控告發展局前局長麥齊光及路政署助理署長曾景文,指他們涉嫌詐騙政府租屋津貼逾七十萬元;二人同被控一項串謀詐騙政府罪名,麥及曾另被控合共五項代理人使用文件意圖欺騙其主事人罪名,他們今早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以待轉介區域法院。兩人涉及的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入獄十四年,但由於案件將在區院審理,故判刑上限為七年。至於二人的妻子昨已獲釋,未被檢控。
麥齊光(六十二歲)及曾景文(五十七歲)昨晨返回廉署報到時被正式落案檢控,其中麥齊光夫婦率先於早上九時五十五分乘私家車抵達廉署,麥臉帶微笑,反觀身穿黑衣及架上太陽眼鏡的麥太,則木無表情,二人在廉署逗留逾一小時後離開,麥當時已得悉被控,仍表現從容。至於曾景文則於十時四十分抵達廉署,但未見曾太蹤影,相對麥齊光,曾景文離開時顯得頗不耐煩,駕車絕塵而去。
麥齊光及曾景文同被控一項串謀詐騙政府罪名,麥另被控兩項代理人使用文件意圖欺騙其主事人罪名,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3)條,而曾亦被控三項相類罪名;據悉,兩人繼續獲准以五萬元保釋外出,以待今日應訊。記者昨日就麥、曾被控後的長俸安排及曾有否被停職等,向公務員事務局及路政署查詢,但兩部門發言人均稱,由於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不宜在現階段作任何評論。
串謀控罪指麥齊光及曾景文涉嫌於八五年至九○年期間,一同串謀詐騙政府,即虛假地表示他們在所租用的北角城市花園單位中沒有財務權益,以及各自的租約均為與無關的第三者訂立的、隱瞞租約是與對方妻子訂立的、虛假地向政府申領和收取自行租屋津貼等。
麥齊光另被控兩項罪名,指他分別在八六年及八八年,身為土木工程署工程師,使用一份自行租屋津貼申請書及一份續領自行租屋津貼便箋,意圖欺騙政府。曾景文則另被控三項罪名,控罪指他分別在八六年、八八年及九○年,身為運輸署的工程師,使用三份自行租屋津貼申請書,意圖欺騙政府。二人涉嫌分別向政府詐騙自行租屋津貼約廿六萬元及約四十四萬五千元。
至於原涉案的麥妻及曾妻,昨日則未有被控,廉署並撤銷她們擔保;消息透露,由於麥妻和曾妻並非主要犯案者,律政司決定不作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