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時香港的退休計劃,基本上是發展式和輔助式。發展式就是按條件和按實際情況來回應,輔助式就如昨天本欄所言,退休是個人的計劃和責任為主,主力是個人積蓄以及家庭支持,在這個基礎上,慢慢再發展出綜援、生果金以及強積金,因為個人的消費習慣和其他原因,一些市民沒有儲蓄習慣,所以政府就用強制儲蓄的辦法,令市民在退休時有一定的退休金額,真的用完儲蓄,而家庭成員又無法去支援時,政府就有安全網,綜援是最主力的安全網。
生果金又發揮到多少類似的作用,而新增的特別生活津貼,就是把這張安全網再拉闊一點,再織密一點,也就是再安全一點。但無論如何拉、如何織,都不要忘記,這是一張安全網,只是在最後的情況才應用。政府還是鼓勵市民,在可能的情況下,要積蓄、要儲錢,為自己的退休生活打算,政府的介入,是無可奈何的最後一着。
如果用全民退休保障,那就是一個全新的概念,退休生活保障的責任落在政府身上,就算不完全由政府出資,也一定要政府參與,甚至由政府統其成,一旦轉用新的概念,舊有的設計就會出現矛盾衝突。
退休安排由政府負全責,等於不再鼓勵個人在工作時好好儲蓄投資,又或者子女逐漸把供養父母的責任交給政府。另外政府財政能力能否承擔,因人口老化醫療的開支也會大增,所以全民退休保障是大題目,要全社會仔細討論。現時二千二百元特別津貼是急市民所急不宜再等,那就按安全網來做,而不要以全民退休的形式來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