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直通巴士去年底在深圳灣口岸附近的西部公路輕微失事,約二十名乘客下車在公路聚集時,一輛高速的士駛過時突然失控直撞人群,十多名乘客如「保齡球樽」般被撞散及撞至拋起,令到三名男乘客死亡及四人嚴重受傷。肇事之「新手」的士司機早前在區院認罪,法官昨日再度於庭上播放撞車一刻的閉路電視片段以作量刑,有旁聽女家屬目睹後即時崩潰嚎哭及驚呼;官判刑時指被告當時令到車輛成為殺人兇器,屬高度的罪責,將被告判入獄三年四個月以及停牌六年。
被告陳潤生(四十四歲)早前承認危險駕駛致他人死亡及嚴重受傷兩罪,昨日有約廿多名傷者及死傷者家屬到庭旁聽。
官判刑指被告深知自己不熟案發路段,仍以高於該處車速限制時速行駛,等同嚴重超速。官認為他當時見到直通巴停在路上,一時分心,未有好好控制軚盤,令的士成為兇器直撞人群而釀成意外。被告雖沒有意圖奪去死者生命和令人受傷,而量刑亦非「以眼還眼」,不過判刑必定要對死傷者及家屬作出交代,撫平他們的傷痛,以及判以阻嚇刑期,保障社會大眾的安全。
官續指讀過被告及其女的求情信,知道被告與妻女要感受離別之苦,不過被告的傷痛遠遠不及死者家人失去至親之痛苦。官述及至此,有死者女親友即激動掩臉痛哭。另外,官指被告當時任全職司機不足一個月,已有一次超速和一次違反交通標誌紀錄,可見他的駕駛技術遠低於標準,所以下令他在服刑後必須再通過駕駛測試始獲發牌。
控罪指被告在去年十二月廿日於深圳灣港方口岸區的港深西部公路上危駕的士,引致三名男子葉銘楷(七十三歲)、徐頌文(卅八歲)及廖寶基(四十一歲)死亡;四名男子葉紹基(五十一歲)、余偉聰(廿餘歲)、余瑋(卅三歲)及其子余哲羽(六個月大)嚴重受傷。
傷者之一的余瑋昨在庭外哭訴,「判幾多都無用,我隻腳唔知好唔好得番,不如掉轉我代佢坐監啦!個仔又好似傻傻哋咁!」余在該次意外後右股骨、右脛骨,左手左腳骨折,要接受緊急手術留院兩個月,至今仍要持拐杖行動,亦無法繼續任裝修工人,要靠借貸度日。其子哲羽則頭部受傷,胸腹受創,多處骨折,現已沒大礙,但學習能力疑受影響。
案件編號:DCCC 546/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