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毓民下周三補宣誓 得保議席

【本報訊】人民力量立法會議員黃毓民日前宣誓時,故意以咳聲代替部分法定誓詞字眼,變相改變宣誓效忠對象。立法會主席曾鈺成昨日表示,未能確定黃毓民已完成宣誓,但對於黃已表明願意下周三補做宣誓,未算「拒絕或忽略誓言」,因此毋須取消議員資格。

暫不得出席立會會議

曾鈺成指出,諮詢立法會法律顧問和重聽宣誓錄音後,他未能確定黃毓民已完成宣誓,對方為釋除疑慮,昨日主動致函他,申請下周三再次宣誓,他已批准有關要求。問及《宣誓及聲明條例》規定,議員若拒絕或忽略誓言,已就任者必須離任,未就任的亦須被取消資格,曾鈺成認為黃的個案並不合乎有關規定,議員資格不受影響。

根據立法會《議事規則》,未宣誓的議員不得出席立法會會議,黃毓民昨日已自行缺席內務委員會,下周二亦不能親身出席立法會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參選主席一職。不過曾鈺成指出,議員不必親身出席委員會亦能競選主席,只要有其他議員提名黃及確認黃本人願意接受提名則可。本來無打算加入資料委員會的人民力量陳偉業,將臨時報名加入,以便提名黃或確認他有意出任主席。

此外,對於特首梁振英選擇以《議事規則》第8(a)條的發言機制,下周三到立法會講述施政理念,令議員無法直接就其發言內容提問,曾鈺成指過往兩任特首都運用過有關條文,他會按過去做法,容許議員於當日要求特首澄清其發言內容,但前提是不可演變成辯論。

內會昨討論有關問題時,泛民及個別建制派都不滿沒有機會發問,內會主席梁君彥最後決定去信特首,要求在當日加時或另覓時間,讓議員就其施政理念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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