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入風雲:責任歸公

勞福局局長張建宗對特惠長者生活津貼政策解釋時,強調這個二千二百元的計劃,目的是在扶貧,而不是全民退休保障。

真的要做全民退休保障,將會是比最低工資和標準工時更複雜、更具爭議性,也不是短期內可以尋求到社會共識,因這不是用科學理性的分析就可以得到結論。不要深入探討,只是討論最基本的信念,個人退休生活,應該由誰人負責?

這條問題,在世界不同地方、不同時間,就有不同的答案,而且可以差別甚大。在香港,過去的信念,就是個人負責,又或者是家庭負責。幾十年前,還有一句流行的說話,就是「養兒防老、積穀防饑」,兩句說話其實可以結合一起來應用。首先是要有積蓄,有兩句老話:宜將有日思無日,莫待無時盼有時。中國人強調積蓄,所以華人地區的儲蓄率都比較高,而除了自己為未來的日子打算外,有下一代的父母,也會期望子女會負起供養的責任。就算到了今天,子女供養父母,還是社會比較認同的價值,多多少少,子女都會支持退休父母的生活費。所以在綜援制度內,也有所謂「衰仔紙」,把不負起供養父母責任的人,稱之為衰仔,這多少反映出現時社會對孝道的價值。

是以要用全民退休保障,無疑完全偏離中國人社會的價值和運作,由個人和家庭要負起的責任,完全歸公,這不僅對文化價值有很大衝擊,在公平原則、經濟效益方面也要小心考慮,而香港已有強積金的設立,這也不過是強迫個人儲蓄,而不是責任歸公,所以要對全民退休保障討論,隨時一講五、六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