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處查百船救生設施

十‧一海難發生至今逾一周,海事處巡查了近一百艘本港渡輪、小輪及遊樂船隻,共向船公司發出十八個警告,多涉及救生設備的擺放,並檢控其中一間在香港仔避風塘營運載客舢舨的公司,因舢舨上的救生衣不易取用。海事處昨與船公司代表開會,會後稱會以行政措施加強安全,包括要求船公司按實際情況增加小童救生衣,而非僅達法定最低要求。業界同意在實際可行情況下改善救生設備,但對於有人建議乘客全程穿上救生衣,則認為不切實際,質疑「係咪搭巴士個個要戴頭盔」。

海事處助理處長(船舶事務)蘇平治表示,海難後已加強巡查,遭警告的船隻多為無適當擺放救生衣或無明顯標記擺放的位置,亦有船隻的救生衣較難取用,「有啲將救生衣五花大綁,或者用膠紙封實,又或者擺喺雜物房,有其他嘢遮住,根本拎唔到嚟用!」他指,○七至一○年間,每年涉及渡輪、小輪及遊樂船隻的意外少於十宗,去年有十三宗意外,涉及三人受傷,意外率屬於低。

全程穿救生衣 被批不實際

海事處表示,十八宗口頭警告中,十二宗涉及渡輪、兩宗涉及小輪、四宗涉及街渡。

該處昨與船公司代表達成加強救生設備協議,因部分船的小童乘客較多,船公司承諾除按法定要求配置整體客量百分之五的兒童救生衣外,亦會按實際情況增加小童救生衣。但蘇平治認為要求乘客全程穿上救生衣是不切實際,港九電船拖輪商會理事長溫子傑亦指,改善要合理可行,「係咪搭巴士個個要戴頭盔,坐船個個着救生衣呢?」業界同意成立工作小組,再商討改善安全措施,下月初開會。海事處亦會在本月廿六日召開本地船隻諮詢委員會,與業界討論提高航行安全的可行措施。

警方取兩船航行紀錄調查

此外,警務處處長曾偉雄昨日稱,警方已經向海事處取得肇事兩船的航行紀錄,並且已經在船上進行科學搜證,會續循危害他人海上安全方向調查,並會向兩船乘客錄取口供,呼籲目擊者向警方提供資料,並不排除須再與兩船船長會面。

另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陳恒鑌等昨約見運輸及房屋局副局長邱誠武及海事處官員,促當局檢視現行海上活動的安全指引及設立完整渡輪政策,並規定觀光船船主須登記乘客名單。就有市民建議於南丫島建紀念碑,他指若社會同意該黨不會反對。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方互動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