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十七歲女生籌備聯校辯論比賽時,邀請在教會內相識的已婚中學男教師任評判,兩人在比賽後仍保持來往。有一次教師在送女生回家途中,涉嫌兩度攬着女生臀部抱起她,又用手掌在其左胸打圈,女生事後告知社工及報警。涉案教師被控非禮罪,昨在荃灣法院受審,他被裁定表證成立後不自辯,案件將於今裁決。
廿七歲被告王仲偉被控五月二日在荃灣麗城花園一期停車場內,非禮女事主,被告與現時就讀中六的女事主並不同校。事主作供指,她十年前返教會時認識被告,後因暫停返教會而與被告鮮有聯絡。直至今年初,她因參與籌備新界區聯校辯論比賽,希望邀請被告擔任評判,二人恢復聯絡。
事主稱五月二日在補習班下課後,被告提議駕車送她回家,當二人步行往事發停車場途中,被告已不時攬着她的腰,當行至車旁時,被告直接問道:「我可唔可以抱你?」事主大感錯愕,懵然下答應。
辯方盤問時質疑事主與被告是情侶,事主否認。
案件編號:TWCC 2034/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