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信泰富前主席榮智健姪女兼闊太名媛榮文蔚,背夫搭上型男模特兒顧志雅,期間男友涉持她的兩張信用卡於一個半月內,狂掃五十八部共值卅四萬元的iPad以套現。案件在區域法院經審訊後,法官昨日裁定顧志雅欺詐和企圖欺詐共十八項罪全部成立,官並嚴斥被告大模廝樣地犯案,實在厚顏無恥,由於案情嚴重,勢必判監以懲。現將被告收押至本月廿九日,待索閱其背景報告始判刑。控方表示案件仍未了結,榮文蔚仍在受查中,故申請將案中所有證物及文件交還警方處理,獲法庭批准。
據悉,榮文蔚於去年十一月因本案被警方拘捕,現正保釋候查。卅五歲被告顧志雅昨以筆挺黑色西裝配襯牛仔褲的一身型格打扮到庭,應訊前在庭外接受訪問,表現從容;而他在犯人檻內聆聽裁決時仍表現鎮定,直至罪成後辯方替他求情時,他情緒終崩塌,忍不住低頭抱頭痛哭。控方透露被告中四畢業,未婚,沒有案底。
法官指案情嚴重,叮囑被告要為做錯的事好好反省。至於辯方力陳被告的家境複雜,事發時需供養已離婚父母及兩名同父異母妹妹等;官即反唇相譏:「被告只曾講過花錢去上海吃喝玩樂,我無價值判斷……但同你所形容嘅顧家男人形象有出入!」
法官裁決指,被告在十八次事件中,向有關商戶出示榮文蔚的信用卡已屬欺詐,加上被告用該卡簽帳從未向店員解釋該簽名是屬於自己名字,店員相信被告是卡主才履行涉案交易,故被告欺騙店員的行為成立,亦衝擊發卡公司和持卡人的互信機制。
官續指被告的簽帳模式可疑,購買大批iPad後即變賣明顯是套現,將信用卡當作提款卡。官指即使榮文蔚確實如被告所說將卡交給他「傍身」及日常花費,亦不相信榮容許被告使用其丈夫給她的附屬卡,作出如此毫無節制的揮霍;又指榮若想交巨款予被告花費,亦不需要用如此轉折方法,再者榮從來沒有替被告就本案的交易結帳。
案情指,榮文蔚丈夫阮偉文前年發現,給予榮的附屬卡帳單有不妥,向信用卡公司投訴後報警,發現涉案兩張附屬卡有部分交易非由持卡人簽帳。警方調查後發現,被告於前年十月十二日至十一月廿五日間,在港九多間店內共十八次取用持有人是Yvette Yung(即榮文蔚)的美國運通信用卡和滙豐Visa信用卡,購買值逾卅四萬的五十八部iPad和一部數碼相機,隨即變賣。被告於去年五月廿五日被捕。
案件編號:DCCC 622/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