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行政長官以至有關土地房屋政策的官員接受訪問時,都提出一個論點:要解決香港的房屋問題,就必須建立一個可以應付長遠發展的土地儲備庫。
在地產公司的年報內,土地儲備是一項重要資訊,這決定了一間地產公司的盈利能力以及未來的發展潛力。因此,一些有充足土地儲備的地產公司,都會以土地儲備充足為賣點。
其實,特區政府就是本港最大的地產發展商,因為每年公共房屋的目標是一萬五千個單位,再加上居屋和置安心等計劃,政府通過房委會的建屋目標便超過兩萬個,沒有一個單一地產商可以比擬。
政府亦是最大的土地供應者。地產商除了自行在私人市場收購土地發展以至為舊樓進行重建,其餘的土地都要向政府購買,或者申請改變土地用途以作發展。故此,政府是第一手土地供應者。
政府私樓供應目標是每年兩萬個單位,加上自己提供的,一共四萬個。如果要在未來幾年維持這個建屋量,沒有土地儲備庫,根本是紙上談兵。情況等於政府要向市民供應足夠食水,卻不興建水塘、水庫儲水,那麼水又從何而來?
所以那些評論簡單說一句「市區還有地」,就否定新界東北發展計劃,既不負責任,也沒有搞清楚事實。更何況,土地由生地轉變成為熟地,需時動輒十年八年,期間還要請那班幕後黑手高抬貴手,不要打官司、搞司法覆核,否則十年過去隨時毫無進展。
即使順風順水,新界東北發展計劃也要在十年後才有樓宇落成,這正是過去不開發的後遺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