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被控在今年八月五日於葵涌青山道和記新邨商場地舖的「奇豐藥行」內,非禮女事主。案情指女事主當日因左腕疼痛,到被告駐診的藥行求醫。
25歲事主 與夫商量後報警
被告起初替事主按摩手腕及肩膀,數分鐘後雙手卻移進她襯衫及胸圍之內摸胸,繼而把左手伸進她的內褲裏觸摸私處,事主受驚下離開,與丈夫商量後報警。
辯方昨求情指,被告已婚,自一九九二年行醫至今,每星期開診七天,月賺七千五百元勉強支撐家庭經濟,還要照顧行動不便的老父及患精神衰弱的妻子。被告的長媳懷胎七月,被告一旦入獄將無法見證孫兒的出生。
案件編號:TWCC 2048/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