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新一屆立法會下周三召開首次會議,根據《議事規則》規定,議員必須於首次會議舉行前,提交其利益登記冊,列明自己於公營或私營公司任職的所有受薪職位、收受了的選舉捐贈、個人持有的土地及物業股份等。其中,地產及建造界議員石禮謙昨日提交立法會秘書處的申報表中,申報項目較以往多,石禮謙指是因為今屆立法會秘書處要求議員的申報要包括轄下的子公司所致。
候任立法會議員陸續申報利益,其中石禮謙分別列出二十八間位於香港、百慕達及西印度群島開曼群島(Cayman Islands)的公司的董事及非執行董事身份,有關公司主要從事投資及地產業務。
石禮謙於當中十九間公司任職非執行董事,並申報持有八間公司股份,其申報比四年前多。石禮謙回應本報查詢表示,過往僅需申報擔任控股公司的受薪董事職位,但今屆立法會秘書處要求申報公司轄下的子公司,所以才比上次申報仔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