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死者獲一站式殮葬

奪去三十九條生命的十‧一海難,各遺屬傷痛之餘更要處理去世親人的身後事,食物環境衞生署正為十‧一海難死者家屬提供專人為個別家庭提供一站式服務,例如各項身故服務安排,並盡量按家屬要求安排合適的火葬場和火葬時段,又豁免所有食環署身故服務的相關政府收費。另外,現行交通意外傷亡者援助基金並不涵蓋海上意外,保險業界認為經過今次海難後,港府應研究將基金涵蓋海上的交通。有候任立法會議員亦認為,「搭車有搭船冇係唔公平」,要求港府檢討。

食環署發言人表示,署方會視乎家屬意願,協助處理海難者的安葬安排,包括與宗教團體、華人永遠墳場管理委員會及其他非政府機構聯絡,提供政府墳場墓地或靈灰龕位,又會協助家屬在「無盡思念」網站為逝者設立紀念網頁。

交通意外傷亡者援助基金去年發放一億八千七百多萬元,社會福利署發言人表示,該基金主要是針對道路上發生的交通意外而設,局方沒有計劃更改或修訂基金適用範圍,社署會繼續為撞船的死傷者及家屬提供支援。有慈善團體已接觸社署有意為遇難者提供經濟援助,社工會跟進有經濟需要家庭的福利安排。

交通意外援助基金 促納入海難

候任立法會議員陳健波表示,本港以往較少發生海上意外,故條例未有將海上交通意外納入保障範圍,但他認為基金成立的精神,是向任何在交通意外中傷亡的人士提供援助,「搭車有搭船冇係唔公平」,條例已多年沒有檢討,港府應重新審視,在公平原則下,一併考慮將海上意外納入保障範圍。

香港保險業總工會理事長張偉良亦指,撞船意外發生後,業界贊成多設一個基金保障海上意外傷亡人士,但由於海上保險或有關援助或會涉及國際性的海事條約,建議港府可限於本港航道或公共小輪,擴闊條例的涵蓋範圍至當局指定的航道。

張偉良又指,今次海難的死傷者如已購買個人意外或人壽保險兩年或以上,大部分死亡個案如死亡證及文件齊全,一般可於一星期內獲發賠償支票。傷者的整體賠償或需一年時間處理,但期間可按比例獲發部分賠款,例如備妥住院費收據等文件,一般於四至五天內可獲首期的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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