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遊客前日在尖沙咀星光大道,被指毆打女導遊案,卅八歲內地漢即晚被帶返警署並落案起訴普通襲擊罪,獲准擔保外出至翌日出庭,被告昨未有依時到東區裁判法院應訊,裁判官即時下拘捕令,將被告緝拿歸案。至於遇襲女導遊,前晚多次接獲恐嚇電話,警方列作刑事恐嚇案跟進調查。
持雙程證來港的男被告樊章友(卅八歲),被控一項普通襲擊罪。控罪指,被告於今年九月三十日,在梳士巴利道三十號星光大道近燈柱一四零三號襲擊楊小琼。由於被告沒有到庭,辯方律師亦未曾跟被告聯絡上,裁判官即時下達拘捕令,並不允許任何擔保條件。
控方案情指,事主楊小琼(四十二歲)為一名導遊,於案發日接待內地遊港團,被告為其中一名團友。
在旅程間,楊先帶團友到紅磡商店購物,再帶團友往星光大道景點,惟於前往星光大道的車途中,被告向楊埋怨在紅磡商店逗留時間太長,雙方發生口角。
當旅遊車到達星光大道時,被告下車,並以拳頭毆打楊的頭部及用腳踢楊的臀部,有人報警。被告後來被捕,他在警誡下否認曾襲擊楊。據悉,被告於案發日晚上約九時許,被警方落案控以普通襲擊罪,並獲准以一千元保釋至翌日提堂。
楊前日經送院治理後返回葵涌葵盛西邨家中休息,惟至晚上,楊接獲一名男子從內地多次來電,言語恐嚇她,楊再度報警,警方列作刑事恐嚇案處理,暫無人被捕,案件交由葵青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涉事旅行團的內地旅行社負責人昨表示,出發前已向客人講解行程,惟卻發生今次事件,又引述楊指滋擾電話內容粗暴,對方聲稱:「我唔搞死你都唔得!」冀香港警方徹查事件。
案件編號:ESCC 3639/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