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與入境處合作接連多日在北區打擊內地水貨客活動,包括搜查水貨客身處的單位及在街上進行掃蕩,其中在上水某私人住宅單位內發現藏有近三百部iPhone5手機。在行動中再拘捕多名內地人,其中九名男女昨解往沙田法院分成三案提訊,各被告控以一項違反逗留條件罪,其中七男一女暫毋須答辯,繼續收押待控方索取法律意見押後再訊;另外一名女雜工則認罪,被即時判監兩個月。
早前已有首批被捕的七名水貨客,已在法庭認罪及判監兩個月,警方及入境處繼續打擊內地水貨客活動再拘捕九人。其中涉嫌在單位內包裝iPhone5手機的五男一女被告,依次是曾安炎、朱盛華、蘇寧、陳新海、陳海周及王惠如(女),年齡介乎廿三至五十三歲。控罪指六人於九月廿六日以訪客身份入境後七天內,違反不得在港工作的逗留條件,他們暫毋須答辯。
控方指執法人員在上水某私人住宅單位搜查,當時首被告應門,見到警員後即時關門。警員五分鐘後進入單位,發現屋內有六名被告,且地上有二百八十二部iPhone5。控方指案情嚴重故反對六人的保釋申請,其中第三被告曾一度提出能以一百萬元巨款申請保釋,但最終裁判官均否決六人的申請,只准他們從犯人財物中拿出手機與親友聯絡。
另一案則指兩名男被告曲家華(廿八歲)及武亞君(十八歲)涉嫌在九月廿四日,於粉嶺一座工廠大廈內疑在搬貨,二人暫毋須答辯。
最後一案指一名女雜工在上水的街頭處理紅酒的貨物而被捕,女被告程越(卅九歲)昨承認不得在港工作的違反逗留條件罪,案情指她在九月廿六日於上水街頭,推着裝有一批紅酒的手推車,之後把數瓶紅酒放進另外四名男子的袋內,又向對方發出收據。被告被捕後在警誡下承認當時正在分貨,每日可賺取二百元。辯方求情指她在內地做散工,育有十歲女兒;裁判官最終判她入獄兩個月。
案件編號︰STCC4638,4644,4645/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