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追數爆私隱 新例明生效

【本報訊】《2012個人資料(私隱)(修訂)條例》明日正式生效,凡未經許可下披露他人資料圖利,造成當事人心理傷害和損失,均屬違法,最高罰款一百萬元及監禁五年,檢控期限由現時半年延長至兩年。此外,同樣明日實施又涉民生的是康樂及文化事務署轄下大部分博物館更改開放時間,當中如藝術館等會在周末及公眾假期延長開放時間一小時。

私隱修訂條例將於明日(十月一日)生效,銀行把客戶資料轉交追數公司追討壞帳、電腦公司維修時盜取客戶資料圖利等行為,最終造成當事人心理傷害和損失,均屬違反條例;而私隱專員今後亦毋須理會違法行為是否持續或重複發生,即可向資料使用者發出送達執行通知,若故意重犯即屬違法,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兩年,如持續罪行可每日罰款一千元;再次及屢次違反通知,刑罰加重至罰款十萬元,每日罰款加至二千元。

博物館假日延長開放一小時

同樣在明日實施的還包括康文署轄下大部分博物館更改開放時間,除太空館開放時間不變外,香港歷史博物館、藝術館、文化博物館等在周末及公眾假期,會延長開放一小時至晚上七時,其他多間博物館如茶具文物館、三棟屋博物館等則會統一開放時間至朝十晚六。

另外,香港早前與冰島、列支敦士登、瑞士和挪威簽訂《香港與歐洲自由貿易聯盟國家自由貿易協定》,香港與前三國的協定明日生效,與挪威的協定則於十一月一日生效,協定可促進雙方服務和貨物貿易,投資和其他貿易相關事宜,如保護知識產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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