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策出台需時非常長,是好是壞,不是一個可以簡單回答的問題,放諸世界各地,也無絕對標準,況且醞釀政策的時間長短,也是各有優劣,亦要按每一個個案的實際情況而定。所以本欄不去要求勉強把時序縮短,把時序縮短又是一個獨立的政治問題,因為泛民的其中一件政治武器,就是在諮詢程序上做手腳,是以一旦建議削減某些諮詢的步驟,又或者壓縮某一步驟的時間,勢必又會引起一場政治大辯論。
且不去爭辯應否把香港決策過程刻意縮短,就是因為香港現時決策過程偏長,各項政策才要盡快推行,不能永遠說延後決定,再等以後才討論。
目前的一些困局,有特別歷史背景,因為上任政府主張「小政府」,可以不做的就不做,可以推遲者就推遲。以發展土地為例,○三年以後,所有土地開發都進入了冰箱,毫無寸進,現時所做的,例如開發新界東北,其實都是追回以前滯後的工作,而這幾年來的項目積壓,隨時要三幾年才可以清除。
到清除積壓之後,才算是新工作、新計劃的開展。這個決策過程,就好比工廠的生產時間,如果工廠的生產時間長,那合理的商業決定,就是早一點落單。放在目前香港的政治環境,市民的期望高,決策的時間偏長,那麼特區政府就應該早一些把決策的目標推出來,如果拋出政策目標也拖慢,過程中再拖上一拖,那就慢上加慢,所以泛民甚麼都用拖字訣,然而特區政府要向市民交代,政策落空,市民不會罵泛民,第一個是罵政府,政府唯一出路就是急行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