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毛等六人認非法集會

【本報訊】立法會議員梁國雄(長毛)及七名社運人士去年七一遊行後,以擴音器呼籲在場示威者留守在皇后大道中與花園道交界的馬路上,又慫恿他們「坐爆」警署以及不要與警方合作,並教導示威者被警方抬走時要放鬆身體等,因而令上址交通受阻塞。警方期間共發出十次警告指他們在未經許可下集會,眾人沒有理會更一度突破警方封鎖。涉案八人當場被捕,被控一項參與非法集會及一項協助組織非法集會罪。包括「長毛」在內的其中六人昨於觀塘法院認罪,裁判官今日聽取眾被告求情始判刑。

五男三女被告依次是張錦雄(卅七歲)、周諾恒(廿八歲)、梁穎禮(卅歲)、梁國雄(五十六歲)、洪曉嫻(女,廿二歲)、岑子杰(廿四歲)、陳倩玉(女,廿四歲)及柯蓓茵(女,廿歲),被控於去年七月一至二日期間在香港協助組織非法集會,以及在同日同地明知而參與非法集會。前六人認罪,今日判刑;後兩人則獲不提起訴,准自簽一千元守行為一年。

案件編號:KTCC 4298/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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