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四名男子育有五個子女的母親,涉嫌開過稀奶粉餵哺三個月大幼子令他「皮包骨」餓死案,控方昨舉證完畢,法官裁定卅二歲被告蘇淑儀疏忽照顧兒童罪表證成立,被告不在庭上自辯但卻在庭外向記者吐露心聲。她指自己並非如外人所見般,對幼子的死無動於衷,並稱她當時曾因喪子之痛和父親亦剛離世,曾有輕生念頭,想及尚有同住兩名年幼子女要她照顧,始打消念頭。她透露曾夢見幼子,又曾找人「問米」想知對方近況,「佢(幼子)話現時與公公一起,有屋、有三個工人,仲有隻狗添!」
被告被裁定表證成立後,辯方傳召社會福利署臨床心理學家余小玲作供,余表示替被告作智商評估後,指她智商僅得五十五,是低於正常人的平均水平;但獨立能力則高於平均水平,即可在不大需要幫助下生活。
被告之後在庭外透露,她指自幼子陳浩民(下稱死者)去年五月五日去世後,她父親亦於今年初病逝。她當時呆望家中窗戶,想着:「一個又走,兩個又走,不如自己都跳出去啦!」但她念及還有六歲女兒及三歲兒子與她同住要她照顧,才驚醒過來,她又指其父在病床上彌留期間,也不住勸她:「當個仔去咗第二度啦,你仲有兩個細路要照顧!」
被告指六歲女兒很懂事生性,亦知死者過世,有次女兒見她在梳化上發呆,也力勸她:「唔好成日諗住細佬啦。」又叫鄰居把其家的刀收起,以防被告自殺。她又說,在家產下死者時兩名子女亦在場,女兒還向她遞毛巾,又向鄰居敲門求助:「細佬出咗嚟啦,幫我叫BEE-BOO-BEE-BOO(救護車)吖。」
雖然她現有的四名子女,均來自不同父親,但被告稱她與子女們都會有家庭聚會。她又否認水性楊花,並稱由讀書至工作,都是循規蹈矩。除了她丈夫是經父親介紹下,另外三名「男朋友」都是在工作認識。她指其丈夫是持雙程證的,她替丈夫誕下一女後,也不知丈夫去向,只靠朋友聯絡,故現時也未辦妥離婚手續。而第四子及排第五的死者之親父,則是她男友陳建偉,對方年紀較大,二人也是在酒樓工作時認識,死者死後陳也沒有太責怪她,反而安慰她。
被告被控在去年二月至五月間,對死者疏忽照顧,令他出生僅八十六天便因營養不良而餓死。案件今續。
案件編號:DCCC 351/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