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報讀興趣班貨不對辦

【本報訊】市民為自己或子女報讀興趣班時,留意誤墮消費陷阱。消費者委員會在本年一月至八月共接獲一百四十五宗有關興趣班的投訴,較去年同期少廿四宗,但涉及金額達一百五十八萬元,較去年同期多三萬七千元。有家長以五千元替兒子報讀「優化幼兒大腦課程」,卻發現課堂大部分時間只是小朋友嬉戲玩耍;有市民以三千八百元報讀「自我啟發訓練課程」,但導師行為怪異,不時播放令人情緒高漲的音樂,認為貨不對辦。

未能兌現報名時承諾

消委會本年接獲的投訴中,主要不滿興趣班的銷售手法、價格或服務質素。有家長以五千元替兒子報讀廿四堂「優化幼兒大腦課程」,報名時公司聲稱會提供教材,亦會分析小朋友個性及潛質,但未有兌現。家長在開課後更察覺課程內容空洞又無主題,而且多數是自由活動。家長認為受騙,曾要求退款但不獲受理。

有個案的女事主以三千八百元報讀自我啟發訓練課程,期間覺得課程內容古怪,導師以高壓手法推銷,要求學員參加更昂貴的跟進課程,而即使學員每次準時出席,公司亦無按承諾全數退回費用。另有市民在粉嶺火車站外的流動攤檔,被推銷以二千二百元參加游泳班,但公司後來指人數不足未能開班,要求事主轉去港島區上課。經交涉後,事主今年五月獲安排在粉嶺上婦女泳班。

消委會建議市民報讀興趣班前,應先了解課程內容,以及選擇有信譽的機構,若遇高壓推銷,應報警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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